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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问题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八批)

时间: 2024-04-13 13:53:41 |   作者: 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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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专题专栏热点专题第二轮第二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桂林市灌阳县黄关新街文市海洋山2021年4月开始无证开采,开采造成空气污染,噪音污染。2021年5月灌阳县政府未经任何审批在宝盖山修建滑雪场,即将完工,破坏了山体、植被、山体。

  1.目前灌阳县有8家有证矿山,其中饰面用灰岩矿3家、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家、玻璃用石英矿2家、萤石矿1家、矿泉水1家。8家均办理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同时,因全县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灌阳至平乐高速公路项目依法设置了3个碎石加工点,永安关经水车至灌阳公路工程依法设置了1个碎石加工点。此外,全县还有24家已废弃历史矿点,均已基本自然复绿,在日常巡查和监管中,均未发现开采痕迹。海洋山自然保护区(灌阳辖区)内不存在矿山开采情况。8个有证矿山距离居民区较远,噪声影响较小,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一定扬尘,但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同时8个有证矿山均未发现超范围开采情况,也未发现偷建采石场情况。

  2.中国·东盟桂林灌阳户外冰雪旅游训练基地项目按照项目建设流程进行报建报批,获得了相关审批手续。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模式来建设,项目资产金额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县委、县政府成立了该项目专门指挥部,设立了指挥部办公室。中标实施工程单位在指挥部及各组的监督指导下,在该项目实施当中,实施工程单位都是在使用林地审批范围内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了植草复绿,未曾发现破坏了山体、植被、山体等情况。

  1.灌阳县自然资源局督促8家有证矿山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严禁越层越界超范围开采,做好“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对采空区进行复垦工作。

  2.灌阳县自然资源局加强对矿山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开展联合监管专项行动,并对历史矿点不定期巡查。

  3.灌阳生态环境局加强对8家有证矿山加强监管,督促业主对进出道路、开采区加大洒水频次,降低扬尘。

  4.灌阳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滑雪场项目的监管,督促业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环保措施。

  投诉人桂林市七星区施家园28号第二栋别墅小东江边两边环境脏乱差,自建房违建。

  10月18日上午,由区漓管局牵头,组织区城管局、七星街道办事处、施家园社区、桂林容发环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社区物业管理等有关部门对桂林市七星区施家园28号第二栋别墅小东江边地段开展了现场核查和确认。经现场核查,上述位置岸上存在部分垃圾、岸边存在部分漂浮物未及时清洗整理的情况,小东江水域及驳岸环境卫生由桂林容发环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维护保养清理,公司正分段开展清理工作。

  1.七星区漓管局要求桂林容发环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对该点位进行清理工作,该点位的保洁清理已于当天完成;桂林容发环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照“三无三净”要求,不间断的对小东江水域环境卫生保洁到位。

  2.施家园社区河长加强巡河,对辖区内河道不间断巡护,察觉缺陷,及时解决。

  3.桂林市自然资源局七星分局、七星区城管局等部门对自建房违建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处理。

  投诉人反映兴安县桂林旸谷矿场有限公司在兴安县高尚镇乐群村委含口会元村2018年违规建场占地,非法占用老百姓田地。详情会通过信件邮寄到督察组

  1.兴安县高尚镇拓贝山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位于兴安县高尚镇乐群村委,建筑设计企业为桂林旸谷矿产品投资有限公司,该采石场2018年10月获得采矿权,相关手续齐全,该项目目前建设了厂房、办公室等附属设施,至今未投入生产。

  2.企业落户高尚镇后因种种原因至今未投产,厂房在该矿区发证范围内。企业使用村庄的内部道路运输,存在严重的安全风险隐患,在无道路进入矿山的情况下,2021年该公司与村民为保障货运安全和村民生产生活而扩建道路,由公司出资,与周边群众共建生产生活道路,但该道路涉及破坏农用地,兴安县自然资源局已于2023年3月9日对该公司破坏农用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23年7月6日下发行政处罚书,当事人2023年7月21日向兴安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目前,该案正在行政复议阶段。

  1.由兴安县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对破坏农用地的问题查处到位;各相关单位加强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管,如发现存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由桂林市兴安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和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染物防治设施,其配套建设的污染物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投诉人反映兴安县界首镇祉福田村2015年建有上千头养猪场,产生的废水排到田里,影响田地灌溉。详情会通过信件邮寄到督察组。

  1.举报件反映的养猪场名为兴安县华裕养猪场(原名兴安县鑫丰养猪场),位于兴安县界首镇兴田村委宅福田自然村,已办理环保相关手续。该场办理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总占地面积约12亩,主要建设有栏舍2栋面积2700平方米,安装防溢漏饮水器162个、配有异地发酵床500平方米(闲置)、沼气70立方米、化粪池500立方米、堆粪房150立方米、场外配套1050立方米储液池(550立方米能使用、损坏500立方米),其环保设施、措施能满足养殖废水不外排和粪污综合利用。

  2.10月17日,界首镇政府、兴安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对现场实地调查发现:兴安县华裕养猪场目前在养生猪2000头,其产生的养殖粪污由周边种植户作为粪肥、水肥综合利用,未发现该场外排粪水,场区周边没有排污痕迹。

  1.兴安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要求兴安县华裕养猪场维护和运行好环保设施,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要根据养殖场现实情况,按照土地消纳量科学合理的进行农牧结合资源化利用,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台账,登记好粪污去向,做到粪污消纳去向明了追溯可查。

  1.举报中反映的大发养猪厂实际为桂林大发养殖有限公司,位于桂林市灵川县灵川镇甘棠村委苏家村野冲岭,距离灵川县灵川镇希宇漓江湾小区约500米,办有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该养殖项目于2002年12月开始动工建设,2004年3月建成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生产用地约87亩,建有饲料生产车间1栋,孵化车间1栋,鸡舍38座,其中34座种鸡鸡舍,4座蛋鸡鸡舍,设计存栏量约为50万只,目前存栏量约19万只。

  2.该养殖项目每个鸡舍配有通风设备,交换鸡舍内外空气,场内建有5套喷淋除臭设施,在每栋鸡舍外排风口处安装有喷淋管道,定时进行喷淋除臭,检查时正在喷淋除臭剂。大约每18个月出栏一批种鸡、蛋鸡,在进下一批鸡之前对鸡舍进行清理洗涤,每个鸡舍清洗用水约6-7立方米,鸡舍外配有沉淀池对鸡舍清洗水进行收集,沉淀池均做了防雨、防渗措施,收集后废水用吸污车转运用于农业种植浇灌,每天养殖产生的鸡粪经刮粪机收集后直接用传输带进行装车,存放在一个鸡粪收集池内,外运至广西大发雁庄循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3.调查人员沿着厂区围墙进行全方位检查,未发现有养殖废水外排流至甘棠江,闻到少许异味,同时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该养殖项目周边废气做监督监测,监测报告表明,该养殖项目无组织排放未超过国家的相关排放标准。

  1.灵川镇人民政府、灵川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桂林大发养殖有限公司联合监管,不定期对该养殖项目进行巡查,接到投诉严格调查处理,督促企业严格根据相关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及时清运产生的鸡粪,减少异味产生,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灵川县人民政府督促企业对有一定的问题的环节如鸡舍清洗用水转运工作等制定整改措施,目前企业已完善鸡舍清理用水转运台账记录。

  桂林市临桂区鲁山路17号鲁山水泥厂宿舍对面桂林德隆股份有限公司,每天生产的时候就会闻到气味,气很臭。17年就开始反映问题,一直未得到一定效果解决。希望该公司不要产生气味。

  1.桂林德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隆公司),位于临桂区临桂镇鲁山路17号,已办理环保相关手续,主要是做聚氨酯漆的生产和销售。德隆公司东邻桂林中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医药器材,宿舍约10户,与德隆公司生产车间相隔80多米;南面(后面)为大山,无住户;西邻桂林花信植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德隆公司生产车间相隔100多米,桂林花信植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有一栋宿舍楼,大约有23户居住;北面是鲁山水泥厂生活区,大约有400—500人居住,与德隆公司生产车间相隔200多米,中间隔一条机场路。

  2.举报人反映桂林德隆股份有限公司的气味、气很臭,主要是德隆公司在生产聚氨酯漆过程中工艺废气所产生的异味,该公司安装有两套活性炭处理设施,生产车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接到楼顶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2022年11月22日,桂林德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广西生之源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对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3.2023年10月18日调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对德隆公司旁的桂林花信植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小区调查时,有闻到异味。2023年10月20日公司停产,周边未闻到异味。由于近几年受疫情和市场的影响,桂林德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以来只生产30多天,平均每月只生产3-4天。

  4.为减少气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德隆公司2016年投入近20万元安装了大气污染处理一体化装置,生产废气经集气罩尘+活性炭处理器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2020年投入10万元在生产场地几个关键部位安装了气体泄漏自动报警器;2021年投入6万元对车间气体收集管道进行了改造;2022年投入8万多元对生产车间的门窗进行了更换,确保废气泄漏降到最低水平。

  1.桂林市临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桂林德隆股份有限公司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德隆公司加强对废气处理设施维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进一步采取除异味有效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桂林德隆股份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时,桂林市临桂生态环境局将对德隆公司废气排放做监督性监测,一旦监测超标,将依法处理。

  投诉人反映兴安县桂林旸谷矿场有限公司在兴安县高尚镇乐群村委含口会元村开山采石,非法占用农田建造厂房和运输通道;开山放炮把岩洞打坏使泥土下沉,储存不了地下水;村民日常用水、农田灌溉等都是依靠该山的地下水。

  兴安县高尚镇拓贝山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位于兴安县高尚镇乐群村委,建筑设计企业为桂林旸谷矿产品投资有限公司,该采石场2018年10月获得采矿权,相关手续齐全,该项目目前建设了厂房、办公室等附属设施,至今未投入生产。

  1.该项目为全市绿色标准化示范采石场,采取封闭式生产车间,符合采矿生产规格要求;该项目到目前为止尚未投产,因此没有产生水源破坏和环境污染方面的影响。

  2.企业落户高尚镇后因种种原因至今未投产,厂房在该矿区发证范围内。企业使用村庄的内部道路运输,存在严重的安全风险隐患,在无道路进入矿山的情况下,2021年该公司与村民为保障货运安全和村民生产生活而扩建道路,由公司出资,与周边群众共建生产生活道路,但该道路涉及破坏农用地,兴安县自然资源局已于2023年3月9日对该公司破坏农用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23年7月6日下发行政处罚书,当事人2023年7月21日向兴安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目前,该案正在行政复议阶段。

  3.该水源距采石场直线米,水源从岩洞口出来后,水流正常,出水口现状完好,无水资源破坏现象。

  1.由兴安县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对破坏农用地的问题查处到位;各相关单位加强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管,如发现存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由桂林市兴安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和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染物防治设施,其配套建设的污染物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秀峰区万卓香语城5栋3楼业主投诉楼下不到十米处有3个配电房,发出的噪声影响休息,希望该配电房能够搬离。

  10月13日下午甲山街道办事处与琴潭社区组织工作人员成立调查组前往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到现场调查发现:秀峰区万卓香语城5栋3楼业主投诉楼下不到十米处有3个配电房,现场感受噪声并不大。调查组了解到该社区物业已与开发商做沟通,开发商表示该配变房的设计和施工都是按图纸规划建设的,建成后也已通过供电局验收。

  经秀峰区调查组与社区物业协商决定,由社区物业安排聘用有资质的第三方提供噪声测试。待检测结果出来,若显示噪声超标,街道将督促社区物业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降噪措施,为业主提供安静的居住环境。若显示噪音没超标,街道会协商社区物业向业主提供相关证明并做好解释工作。

  阳朔县福利镇渡头村委的管x文养猪场,规模超过一百头猪,为私人养殖,散发出的味道很臭,排出的粪水导致村民的井水被污染。

  举报件反映的阳朔县福利镇渡头村委的管x文养猪场,位于渡头村委新思龙村,处于新思龙村和老思龙村交界处,距离附近的居民楼约20米,属于个人养殖。该养殖场占地面积约300㎡,目前存栏量约为大小猪共80头。养殖场旁建有一个沼气池,用于养殖污水的预处理,并通过水泵将处理后的污水抽至自家旁沼气池,养殖污水经两个沼气池处理后用于自家果园农灌,猪粪转运至自家果园用作肥料。经现场调查,该养殖场四周未见污水外溢现象,周边臭味较小。

  1.福利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要求并监督养殖户做好养殖场日常卫生清洁工作,定期喷洒除臭剂,消除异味。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于10月18日对该养殖场周边水井采样检测,目前检测结果未出。

  平乐县沙子镇的木材检查站后的沙石加工场,该加工场违法占用农用地进行沙石加工,产生的污水直排至农田、外环境;沙石露天堆放,风一吹到处是灰,导致村民无法开窗;其生产线靠近民宅,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很大噪声,影响村民日常生活;2021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反映过,没有见有效整改,生产规模反而越来越大。

  1.举报件反映的沙石加工场为平乐县金满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平乐县沙子镇沙子村委金山脚自然村,项目用地原为沙子金沙砖厂,属建设用地。经现场调查,该企业于2020年10月开始转运平乐县同安镇石材园区企业的石材废渣、石粉进行筛分加工。位于厂界南北侧有3个水塘为该公司原租用于养殖,目前空置,未进行养殖作业,现场未发现企业存在非法占用农用地问题。

  2.经现场调查,该公司厂区内建有防雨铁棚、排水沟、雨水收集池、沉淀池,沉淀池泥沙清理及时。厂区内雨水经排水沟流至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洗砂。砂石生产线配备压滤机,洗砂废水经压滤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现场查看厂区周边,未发现有厂区内废水排入周边农田情况。

  3.该公司生产为湿法生产作业,厂区内废渣、石粉及生产后的成品均进棚堆放,部分棚外堆放石粉原料进行了遮盖,厂区设置喷洒除尘设施,设置了自动喷淋,抑制扬尘。该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在晴天正常生产情况下,对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点位的总悬浮颗粒物请第三方开展自行监测,自行监测报告数值显示达到相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4.该公司2023年7月24日在生产工况下对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点位开展噪声自行监测,监测报告数据显示噪声排放值均在60分贝以下。2023年9月,公司在厂区内靠近居民房屋界边设置了一面长约30米、高12米的隔音墙,逐步降低生产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1.平乐县人民政府加强平乐县金满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废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废水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执行作业时间,加强厂区扬尘管理。

  2.平乐生态环境局将对平乐县金满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性监测,发现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兴安县兴安镇工业园绿保塑料有限公司,臭气熏天,清洗废旧原料时污水到处流,表面上废水循环使用,实际雨天偷排至外环境;2021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反映过,该企业装了污水处理设备,后面又闲置不用,将接入设施的管网拆除。

  1.兴安县绿保塑料有限公司,位于兴安县兴安镇工业园内(桂兴村)2幢,其租用桂林兴安县顺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场地。在原有厂房内做改造建设废旧塑料破碎清洗分选厂,年回收废旧塑料薄膜3.03万t。该厂已办理环保相关手续。

  2.经现场检查,企业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厂区外部分废旧原料露天堆放,靠近闻到有臭气,原料堆放场地有废水溢出,有少量废水流入厂区雨水沟,厂区内生产废水收集措施不完善,存在“跑冒滴漏”的现象。

  3.企业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沿厂边水沟和水渠巡查,未发现有偷排现象,兴安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0月18日委托有资质公司对企业厂外上下游水渠水质进行了采样,共采样2组。

  4.企业污水处理系统采用“气浮+AO工艺”处理技术,因企业和气浮机设备提供方产生技术合同纠纷,溶气式气浮机目前暂停使用,其余污水处理设施均正常使用。

  1.兴安县人民政府要求兴安县绿保塑料有限公司于10月31日前做好雨污分流;生产原料按要求堆放,做好三防措施;完善生产废水收集措施,防止“跑冒滴漏”;完善溶气式气浮机设施,确保正常运行。

  2.兴安县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督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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